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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各科目考试预约条件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1-23  阅读:240次
  一、已采集考试时进行身份验证的指纹和图像信息;采集 地点在车管所西丽训考场1号楼301;   二、按规定已缴纳考试注册费;缴费标准:汽车类480元/人,摩托车类225元/人,补考逐次按照各科目考试费的50%收取;   三、提交在报名驾校完成相关科目培训,并经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的“培训记录”;   四、考试须按顺序进行,上一个科目合格才可进行下一科目考试;科目一考试合格10天后才可预约科目二考试,科目二考试合格,并且科目一考试合格间隔一定期限(根据申请准驾车型的不同分为30至60天)才可预约科目三考试;   五、考试不合格的补考间隔时间:考试不合格需间隔20天后重新预约考试;   六、考试预约后缺考的间隔时间:重新预约的考试时间需在原预约日期后30天;   七、考试有效期:科目二、三考试须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完成,即科目一考试合格日期后2年内;   八、科目二桩考由报名驾校以教练车为单位报考;   九、广东省科目三长途驾驶考试预约:(仅限初次申请人员)   1、科目二考试合格且档案资料齐全;   2、报名驾校以教练车为单位申报,每台车3-4人;   十、科目三考试预约的其他规定:   1、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达到一定的时限:申请车型为C1、C2为30天,B2为40天,A1为60天;   2、科目二考试合格;   3、长途驾驶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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