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交规全面解析之“客车/货车处罚篇”(全文)
发布者:塘沽驾校
发布时间: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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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处罚3分的条例:
1、货车超载未达3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扣3分。
2、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超速未达20%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扣3分。
3、载客汽车超载人数未达20%的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扣3分。看到这一项,可能大家会问到,这一项是什么意思。编辑给大家解释下,这一项所指的应是旅游大巴或者是单位班车那种大型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