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致残不符合换驾照新规 换不了驾照
发布者:塘沽驾校
发布时间: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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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岁的邹海华已有12年驾龄但因右手缺三根手指不符合换驾照新规,为了能继续开车,两个月来跑了几趟佛山车管所,数次致电市长热线咨询、投诉驾照换证事宜,但得到的结果却只有一个:不符合条件,换不了新驾照!
邹海华因右手少了三根手指而无法换驾驶证。
邹海华遇到的是一件尴尬的事。去年4月1日全国正式施行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申领驾照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上肢的要求是: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而有着12年驾龄的他恰恰是栽在这一条上,他右手三根手指残缺,被车管所认定为不符合申领条件。但邹海华却不服,“我有驾车的实际技能,开了12年车,从来没有出过一次事故,为何新规一出台后,我就开不了车了呢?”
“我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开车12年,而且有开车的能力,并且没有出现一次事故和违章的老驾驶员,因为一条规定就将我拒之门外呢?”
“说实话,经济条件允许的话,我才不开车呢!但现在我还没有达到雇人替我开车的条件……”
“如果能满足条件的话,我愿意将左手的一根手指切断移植到右手上!”
邹海华四次去换证均遭拒绝,这难坏了这个近不惑之年的男人。
他的苦楚:换证时被告知不符合新规
8月17日下午,邹海华开着表弟的车从南海盐步第三次来到佛山车管所再次尝试办理换证业务。记者看到,他驾车很小心,右手挂挡、把方向盘没有任何问题。但来到办证大厅,他再次因同样理由被拒。从今年6月9日第一次去换证到现在,邹海华始终在为能继续当一名合法驾驶员而奔波了四次,但是,每次的结果都让人失望。
今年8月12日,邹海华驾照年满6年到期,需换新证。今年6月9日这一天,邹海华带着各种换证所需的证件来到张槎轻工二路佛山交警支队车管所。在办证服务台,办证业务民警看到邹海华右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残缺后,当场拒绝为其办理任何换证业务。给出的理由是他不符合去年4月1日新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要求。
邹海华蒙了!业务民警现场拿出一本新规给邹海华看,在新规第二章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第二节申请条件中,邹海华看到第十一条身体条件对其中上肢做出了明确规定: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邹海华明显属于前者,见有此法规,邹海华顿时心灰意冷,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他的感慨:若可办证愿左指移植到右手
“我深知缺少肢体的痛苦,所以在开车时格外小心,生怕碰到别人。开车12年,我未发生一单事故没有一张罚单。怎么能因一条新规定就不让我换新驾驶证了呢?”邹海华称,他明明是在新规出台前领的驾照,按道理法规应该考虑到规避这一漏洞呀,为何却偏偏将他们这类人遗漏了呢?
邹海华几次拨打了市长热线、区长热线,甚至到交警支队信访,对方表示他的确是极其特殊的个案,并记录下了他的诉求。不过,邹海华仍未得到有关部门的答复。
对目前的现状邹海华感到很无奈,“如果能满足条件的话,我愿意将左手的一根手指切断移植到右手上!”
专业人士:可向全国人大提出合理建议
一位专业律师就邹海华这一极个别的案例给出自己的理解,他认为虽然邹海华是换证,但也要符合申领新证的前提条件。就目前来讲,邹海华无法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这一困惑。从现行的法规上来看,邹海华遇到的情况其实不存在争议,交管部门要维护法律的规定,否则这条法规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不过另一位熟知该法规的专业人士称,在目前的情况下,邹海华要想开车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向交警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消自己手中的驾照,然后再重新申考残疾人车辆,取得C5的牌照。
该人士建议,邹海华可通过合法的途径向全国人大以及公安部反映自己遇到的窘境,引起立法机关的关注,还有他们这一类人存在,为将来修补法律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