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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排放不达标车辆无法上鄂A牌
发布者:飞鱼  发布时间:2013-12-30  阅读:18090次
今起,武汉市将开始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即俗称的“国Ⅳ标准”。武汉市环保局及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出通告,7月1日起,本地新车、外地转入的二手机动车若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将无法办理上牌。 新规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机动车污染排放,一系列的影响也将显现在汽车交易市场。记者走访了解到,新车交易受新政影响不大,而部分二手车和轻型商用车的交易将被波及,一些排放标准低于国Ⅳ的车型将流向二级市场。 购车前先查是否达标 记者从武汉市环保局获悉,7月1日起,武汉市新车及由外地转入机动车登记,将实施新排放标准,有效期3年。其中,武汉购新车及由外地转入的机动车登记执行国Ⅳ机动车排放标准,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机动车(指用天然气或者液化气的车)执行国Ⅴ机动车排放标准。 新规指出,凡是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和转入的登记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办理有关环保手续。今起,市民在选购车辆时,一定要看清机动车合格证书上有关排放标准是否达到国Ⅳ标准。 国Ⅳ标准实施后,武汉市实行“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消费者目前已经购买使用的车辆,暂不在新政范围内,对现存的高污染车辆,该市主要采取“尽早更新淘汰”政策。 对新车交易影响不明显 根据国家规定,2012年7月份以后生产的新车均需执行国Ⅳ排放标准,而目前市场上一般新车都可达标。也有一些在售的旧款车型会受影响,如部分2009款江铃全顺、2009款依维柯等,但已不是市场销售的主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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