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学车报名须知 驾校报名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塘沽驾校
发布时间: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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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二,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一)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天后预约考试。
九、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预约考试科目三,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一)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二十日后预约考试;
(二)报考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三十日后预约考试;
(三)报考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四)报考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
十、学员在参加考试前,应当向教练了解哪些考试规定?
答:(一)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二十日后预约。
(二)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三)各科目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出示成绩单。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考试员将在考试结束后进行讲评并出具《不合格成绩告知单》。
(四)每个科目的考试结束后,学员和考试员应当在考试成绩记录单相应栏目上签名,未签名的不得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五)学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
十一、杭州有房产的外地人,在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是否还要提供暂住证?
答:杭州市政府就外地人在杭有房产的,可以不办理暂住证的政策,仅是地方性的一项便民措施。但根据公安部第25号令《暂住证申领办法》之规定:有房产的外地人属于申领暂住证人员范围,公安部第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公安部第72号令《机动车登记办法》之规定:在暂住地申请办理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暂住证明。
十二、港、澳、台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换领内地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提交哪些证明、凭证?申请程序?
答:(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境外人员申报临时户口凭证
(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五)所持机动车驾驶证;
(六)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四张。
申领程序:持上述证明、凭证到河坊街33号办证中心办理申请换领手续,接受体检、申请预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科目一)学习和考试。